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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零差价”进入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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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4: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本报讯(记者萧雨林)按照省里制定的时间表,老河口、保康、谷城3个试点县市将于本月31日试行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目前,3个试点县市正在紧张筹备中。这是记者近日从市卫生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的。</p>
<p>  据了解,所谓基本药物,是指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即由省里实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生产配送、统一采购价格后,各基层医院实行“零差价”销售,不得擅自加价。</p>
<p>  另据介绍,此次被列入目录的307种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且报销比例要略高于非基本药物。307种基本药物的目录和价格届时可在网上查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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