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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正确对待责任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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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4: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本报讯(通讯员马文雅 雷莎 记者姜雁冰 王非 实习生张宇)1月15日,在本报“党报热线进社区”活动的座谈会上,来自樊城区米公街道办事处的友谊街回族、十字街、朝虹门、韩庄、星月巷、立业路等社区的负责人称,不能把管理不力的责任都归咎到社区。</p>
<p>  “为规范居民的行为,我们在加强教育的同时,投资几千元建了专盛放牛粪的垃圾池,且每月要花1000多元请人清运牛粪。”友谊街回族社区党支部书记刘义青说。</p>
<p>  “我们住在汉江边,汉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保护她是我们应尽的责任;教育居民,规范他们的行为,是我们的职责。”米公办事处十字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黄国清说,但对汉江造成污染的不仅是生活污水,大量的工业污水是更大的污染源。</p>
<p>  “沿江大道有上百家餐馆摊点,还有一些从外地流动过来的私屠乱宰摊点,每次江边出现洗肠子、倒垃圾的现象就说是社区干的,这很不公平。”樊城区米公办事处朝虹门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王居英说,这一区域并不归社区管理,可经常要让社区承担责任。</p>
<p>  “不能有利益的事就上,没利益的事就躲,有关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韩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李万凤说,比如沿江大道的垃圾清运,餐馆油污乱排、垃圾乱倒的问题等。</p>
<p>  “除了各部门主动承担各自的职责外,长期有效的宣传也很重要。通过宣传,要让居民们知道汉江水质的好坏,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樊城区米公办事处星月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康晓梅说,宣传要像李治河老师讲的那样,既生动又通俗,居民都愿意听。</p>
<p>  “除了借助社区的公共平台进行长期宣传外,还要在汉江两岸悬挂警示标语。”立业路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徐玲说,媒体也应开辟专栏进行公益宣传,不断强化广大市民对母亲河的保护意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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