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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法庭判出走王妃回到王子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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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5: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img src="http://img1.gtimg.com/news/pics/26745/26745727.jpg"></p>
<p>资料图片:经历悲惨遭遇的美女王妃 (图片来源:中新网)</p>
<p>新华网吉隆坡1月5日电 (记者熊平)据马来西亚媒体4日报道,马来西亚一法庭日前作出判决,要求声称遭到丈夫虐待并逃回家乡的吉兰丹州王妃必须返回丈夫法赫里王子身边,否则将失去作为王妃的所有权利。</p>
<p>据马来西亚《新海峡时报》报道,马来西亚一法庭于去年12月做出这一判决。法官裁定,吉兰丹州王妃玛诺哈拉必须在14天内回到丈夫身边,否则将丧失为妻的权利以及赡养费等。</p>
<p>法官同时还裁定,玛诺哈拉必须在30天内偿还欠法赫里王子的100多万林吉特(1美元约合3.39林吉特)的债务。</p>
<p>玛诺哈拉原是印度尼西亚名模,2008年8月,年仅17岁的她嫁给了31岁的马来西亚吉兰丹州三王子特门贡纺潞蹦?路法赫里。据报道,玛诺哈拉称婚后一直受到丈夫的性虐待,因不堪忍受于去年逃回了老家印尼。2009年6月9日,玛诺哈拉对丈夫提出了控告。</p>
<p>[责任编辑:pennyhua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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