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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任务完成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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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3: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本报讯(通讯员张俊雄)笔者日前从保康县医保局获悉,2009年保康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5309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01%,超额完成了全年参保任务。</p>
<p>  保康县医保局在2009年年初就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列入为民办的实事之一。为减轻学生负担,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参保人员的积极性,该县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对在校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学生缴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0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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