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646|回复: 0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首日未兑现 社保部门:细则待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5 13: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是首个工作日,记者走访武汉三镇多个区社保处发现,前来咨询的市民排起长队,但得到的答复都是——还没有具体实施政策,暂时还不能办理。</p>
<p>该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该办法对大批在外的打工者而言,是个福音。</p>
<p>昨日上午,位于省图书城路附近的洪山社保处刚开门,大厅咨询处就排起了长队,平日只有一人值班的咨询台也增加为2人,一天接待了数百人,不少人是受在外地工作的亲友所托来咨询的。但工作人员的答复让人有些失望:“区里还没有接到具体的实施政策,暂时还不能办理。”江岸、江汉等区社保处也出现类似情况。</p>
<p>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在2009年12月22日正式对外发布,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落地实施还需要衔接时间。一要看省里是否还会出台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二是微机操作系统正在改造中。目前,对有跨省转移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各区社保处将人工接单,做好政策解释,待系统上线后完成上机操作。</p>
<p>有关人士提醒,虽然有了跨省转移政策,但也不要盲目转移社保关系,要考虑清楚自己到底在哪里稳定就业。我省农民工如果过年后还要回打工地就业的话,就不要转移社保。如果想换个地方打工,找到稳定的工作后,再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工作地,免得多费周折。</p>
<p>据外地媒体报道,广州、深圳等地在去年12月31日前出现了数万人的突击退保潮。主要是回家过年的农民工想多带点钱回去;也有年龄较大的人群认为,就算是继续转移缴费,也无法享受退休待遇。</p>
<p>武汉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负责人说,该市来自外省的农民工数量不大,未出现突击退保情况。据悉,往年底办理退保的主要是沌口开发区的农民工,数量大约为5000人。</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文字版|手机版|小黑屋|襄阳城

GMT+8, 2025-5-10 20:0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