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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陆市委常委刘苏受贿数十万元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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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3: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沈度报道:原安陆市委常委、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刘苏,在主持开发区全面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拆迁、招商等工作中,多次收受贿赂数十万元,为他人谋利益。昨日,记者获悉,刘苏因犯受贿罪,在武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p>
<p>刘苏,1962年出生于大悟县。去年9月,刘苏在武汉受审。</p>
<p>法院审理查明,从2005年至2008年,刘苏先后5次收受他人贿赂28万元。庭审过程中,刘苏对于检方这5项指控不持异议。</p>
<p>除此之外,法院还查明,2006年10月,刘苏在安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征地项目工作过程中,以“帮公司征地做下一步工作”为由,指使安陆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某(另案处理),从陈某处索要现金60万元,并由李某存入银行保管,后刘苏与李某合谋,将其中的35万元用于二人共同建造私房。对此项指控,刘苏的辩护人认为,刘苏既没有过问也没有支配这笔钱,没有故意占有的意图,不构成受贿。</p>
<p>法院认为,刘苏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但其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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