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近日,襄城区国税局查处一起利用发票大头小尾逃税案件,查补税款9030元,加收滞纳金517.14元,并处所逃税款一倍的罚款。</p>
<p> 襄城国税局在对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展纳税检查时,公司开具的一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发票反映该公司于2008年9月4日销售给市某医院1000支一次性头皮针,金额120元。</p>
<p> 市某医院是鄂西北首屈一指的三甲级医院,一次只购1000支一次性头皮针,显然不合常理,稽查人员仔细审视这张发票,发现发票上的笔迹纤细,字体有些错位,怀疑该公司有利用发票逃税可能。</p>
<p> 稽查人员调取该公司的发票领购薄,按照发票领购薄中的领购明细,对该公司的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逐一检查。发现该公司2008年共开出2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名称全是一次性头皮针,金额均是120元。</p>
<p> 带着疑问,稽查人员来到了市某医院对该公司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外围取证。最终查明医院器械公司在2008年利用大头小尾方式开具发票26份,发票联239336元,存根联4540元,相差234796元。</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