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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胜坤</p>
<p>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既是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明确要求,更是实现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的坚强保障,必将对我省民主法治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市检察机关将不断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p>
<p> 第一,坚持围绕监督来谋划和部署各项工作,切实把工夫下在监督上。在指导思想上,把监督摆到各项工作的首位,着力解决一些地方和干警重按程序办案轻法律监督、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等问题;在工作方式上,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线,既结合办案工作,全面履行各项诉讼监督职能,又针对司法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p>
<p> 第二,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努力使法律监督工作由“软”变“硬”。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对照《决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六项机制”建设,即:建立执法司法情况通报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发案、立案、破案、羁押和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况,不断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深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对基层院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形成监督整体合力;完善职务犯罪初查侦查机制,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加强法律监督,警示教育司法执法人员的主要途径和措施;深化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建设,建立以发现、核实、纠正司法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诉讼违法行为为核心的调查机制;完善法律监督工作协调机制,理顺内外部法律监督关系,加强检察工作与侦查工作、审判工作及刑罚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协调配合;推进法律监督评价激励机制建设,科学设置考评项目,增加法律监督工作的权重,将开展监督情况纳入干警执法档案,充分调动检察人员监督的积极性。</p>
<p> 第三,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切实做到“五个加强”,即:加强工作主动性,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监督手段,变被动的事后监督为积极主动的动态监督;加强办案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以执法办案工作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加强沟通说理工作,主动与司法执法机关、律师及其行业协会、发案单位和涉案人员亲属进行沟通交流,全面推行说理答疑,争取理解、信任和支持;加强群众工作,紧紧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破解法律监督工作难题;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促进自身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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