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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荆楚网--楚天金报</p>
<p>记者邓伟 图/记者万多</p>
<p><img src="http://upload.xycity.cn/news/2009/08/31/2999_200908311432511UyVu.jpg"></p>
<p>图为:嬉戏犬只旁几处狗便</p>
<p>《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三年有余,各类“狗患”投诉依然居高不下——</p>
<p>提要:半夜,邻居家的狗狂吠不已,居民难以入睡;狭窄的电梯里,进来一只呲牙咧嘴的大狗,吓得人汗毛直竖;在公园散步,突然踩上一堆狗粪;走在路边,突然被狗咬伤……6月至今,本报接到的“狗患”投诉近百起。为治理“狗患”,武汉市于2006年5月1日颁布实施了《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简称《养犬管理条例》),确实起到了一定效果。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养犬管理法规缺乏强制性约束力,致使“狗患”问题仍然严重——</p>
<p>“狗患”投诉居高不下</p>
<p>8月20日,汉口台北路的刘先生反映,不少宠物狗在楼栋下方便,狗便随处可见。8月17日,家住武昌三层楼的郑先生反映,融侨华俯工地养了十多条狗,附近的居民被吵得睡不着觉。汉口古田五路的张先生也反映,小区内有私人租了厂房,养了几条大狗看门,几只狗没有拴绳子,在院子里乱跑,居民们都很害怕。武昌的王女士反映,她在东湖路等公汽,无缘无故被一只宠物狗咬了一口,狗主人见状竟牵着狗跑了……</p>
<p>本报接到的类似投诉量都居高不下。仅今年6月至今,本报接到的“狗患”投诉近百起。记者发现,“狗患”投诉主要分为4类,一是狗伤人,二是狗吠噪音扰民,三是外出遛狗,放开狗绳,惊吓路人,还有就是狗便无人处理。</p>
<p> 今夏日均70人遭狗咬</p>
<p>“狗患”之中,最令人生畏的莫过于被狗咬伤。今夏最严重的一起狗伤人事件,发生在6月18日。当时,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杨女士途经一工地时,被一条大狼狗袭击。杨女士左右两侧胸腹部被抓伤,左小腿被咬掉了一块面积为75平方厘米的皮肉,伤口达3厘米深。由于伤势严重,除了接种狂犬疫苗外,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还为她注射了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就在当日上午,武汉30多名市民先后被狗咬伤,被送到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狂犬疫苗,其中6人重伤。</p>
<p>记者从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室了解到,进入6月以来,每天到该中心接种狂犬疫苗的市民超过70人,周末更接近百人,比平常接种人数增加了两三成。其中被咬成重伤的人数更是成倍增加,6月以来,每月多处被狗咬伤的患者均超过100人。《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只出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或者笼装,体高超过40厘米的犬只戴嘴套;单位饲养的犬只应圈养或拴养,并有专人管理;护卫犬在护卫区域巡逻,由管理人员牵引。就目前犬只频频伤人的统计数据,以及记者街头观察,一些养狗者遵照此规定的自觉性还不强。</p>
<p> 三成小区有狗吠扰民</p>
<p>除此之外,宠物狗噪音扰民的问题也不容忽视。</p>
<p>“每天晚上,狗子都吵得人睡不成觉。”汉阳鹦鹉社区的胡先生反映,他们小区的“狗患”多年来得不到整治。8月16日晚11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居民们陆续关灯休息了,小区内的狗吠声却开始此起彼伏。胡先生家虽然专门装了防止噪音的双层窗玻璃,但仍挡不住刺耳的狗吠声。有居民被吵得不耐烦了,打开窗户愤怒地喊道:“养狗子的管一下撒!吵死人的!”然而,犬主并未出现。次日凌晨1时许,记者离开该小区时,狗吠声仍不时响起。</p>
<p>8月17日下午,在记者的建议下,胡先生拨打110反映情况。执法人员前来,仅仅是检查犬证,批评教育犬主后便走了。“巴不得他们把这些闹人的狗子都收走!”胡先生气愤地说,但执法人员回复道:依照法规,只能如此。就在当晚,胡先生又打来电话向记者反映,小区的狗又开始“开会”了。“养犬不得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养犬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宠物狗扰民,据武汉市城管部门统计,江城约有三成居民区都出现过或仍存在宠物狗噪音扰民的问题。</p>
<p> 公共场所四处见狗便</p>
<p>“狗患”,不但影响到了市民的安全和生活,也损害着城市的形象。逛街时,宠物狗随地排便,而犬主视而不见的状况不胜枚举。更为严重的是,作为武汉城市招牌的中山公园、汉口江滩等公共场所,也因狗便随处可见而令其形象大打折扣。</p>
<p>8月15日,天不太热,适逢周末,记者前往武汉养犬者最喜爱的遛狗场所中山公园进行探访。在中山公园游乐场旁,有一片长、宽过百米的草地,此地也成了30多只狗的“乐园”。大狗小狗无人牵引,随意在草地上追逐打闹。嬉戏之余,这些狗也不忘“放松一下”,大便小便随地解决。对此,大多数宠物主熟视无睹。草坪上,散落的狗粪随处可见。而经过“危险区”的市民,发现得早的,一般选择绕开;发现得晚的,则小步跳过;没有发现的,难免要“踩地雷”了。</p>
<p>此后,记者又走访了汉口龙王庙公园、汉口江滩、武昌江滩,发现这些公共场所内均存在以上现象。“携宠物狗外出游玩时,主人应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养犬管理条例》如此规定,但犬主们似乎熟视无睹。</p>
<p>办证不全 权力分散 处罚过轻</p>
<p>监管部门剖析治理难点</p>
<p>以上的种种现象表明,违规养狗是造成“狗患”的问题所在。记者对专门负责犬只管理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六大队教导员易警官进行了采访。</p>
<p>易警官表示,养狗的前提是要办理犬证,然而,目前的状况是,武汉市办理了犬证的宠物狗还不足2万只,曾有人保守估计,全市有超过10万只“黑户犬”。他说,近年来,狂犬病传播有增无减,而办理犬证,主要是督促犬主为宠物犬注射狂犬疫苗,防止其传播狂犬病,其次才是文明养狗,照证监管。</p>
<p>易警官介绍,对犬只的日常监管,还涉及除公安机关外的畜牧、城管、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畜牧部门对饲养犬只进行强制免疫和部分违规行为的处罚;城管则主要查处占用城市街道、公共场所养犬、售犬行为和因遛放犬只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工商对从事犬只交易的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卫生部门主要负责狂犬病疫苗的接种和诊治等。群众遭遇“狗患”后,一般都先拨打110。民警接警后,再按照相关情况告知相应执法部门,待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再由公安机关作出处罚。不少辖区一线民警反映,这种权力分散的监管方式,给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p>
<p>对于违规养狗的行为,《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处罚办法。首先,扰民情况发生后,公安机关可对犬主进行训诫,屡教不改的,视事态情节,可分别处以200元以下和1000元以下的两种罚款处罚。任何养犬的单位和个人,若两年内累计受到处罚三次以上的,公安机关才可以没收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并自吊销养犬登记证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然而,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六大队了解到,在日常执法中,根据条款规定,除犬只伤人,或犬主有纵容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举动,其他行为都难达到“罚款”的地步,只能采取批评教育。同时,养宠物狗的人多了,“狗患”扰民的现象多了,犬主们也有“法不责众”的心态,对执法人员的教育不够重视,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p>
<p>“狗患”实则“人患”</p>
<p>专家律师指出“先治人”</p>
<p>采访中,多家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表示,治理“狗患”只是他们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数量大、面积广,单靠监管,很难彻底根治。只有犬主加强自身思想觉悟,自发办证,文明养犬,积极配合监督工作,才能根治“狗患”。</p>
<p>这种说法,也得到了一些专家和律师的支持。武汉大学社会学的周运清教授分析称,现代人有权选择自己的爱好,他们既可以选择不养狗,也可以选择养狗,这一点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人们在养狗的时候,不能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不文明饲养对于周围环境和人造成的影响。因此,造成“狗患”的根本原因是养狗者素质不高,要提高养狗者的素质,让他们将文明养狗落到实处,才能解决“狗患”问题。</p>
<p>湖北大洋律师事务所的陈海超律师曾处理过多起因宠物犬引起的纠纷,他说,我国法律有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被流浪狗或无主狗咬伤,却很难索赔,所以,应该强化养犬登记制度。此外,欲治“狗患”,应先治“人患”。对饲养人的过错问题,应增加处罚方式,提高罚款数额,增加违法人的违法成本,督促他们文明养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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