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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襄樊博雅教育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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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城游客  发表于 2009-3-19 16:13:02 |阅读模式
博雅教育培训学校在招老师和市场宣传人员时,有七天的考核期,如果觉得你可以就试用你三个月,然后再给你转正。可当你考核期通过然后要你去签合同的时候,这考核期间的七天工作却不给你算工资,就是说在认可你入公司工作时,从签合同哪天开始给你算工资,这是不合法的
而且,他的员工合同都是自己公司用白纸打印出来的,还要押金300元
合同里有很多不合理的要求:
如果你在三个月的试用期里表现不好公司不用你不给你转正,押金也不退给你
如果你是生病或者不是因工受伤,在治疗过后不能在参与博雅的工作,押金也不给你退.................
很多很多不合理的要求在里面,还有合同根本就不规范,而且太不规....就自己用打印机打的啊

还有很多招兼职人员有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今天给你个试用过程,在发宣传单是看看你的表现,通常人都只用一次就不用了,你要问的话就说你不合格。然后你宣传单也帮他发了却不用给你支付薪水......大家要多加注意,不要上当受骗

襄阳城网站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安机关了解到,博雅教育培训学校,确实在最近几天内对未经证实的发帖人进行威胁、恐吓、报复,并扬言报复其家人;并涉嫌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且近日博雅教育培训给本网来电,要求删除此贴,并且出言不逊,态度极其恶劣,向本网发出威胁,本网未给予理睬,以致于博雅教育培训将威胁目标转移到未经证实,且已离职的一位实习小姑娘身上。
且扬言要在近期更改合同内容,再来起诉本网甚至发帖人,以至于我们没有证据说明他存在的问题。
希望相关部门应尽快将此类败类培训机构清理出教育培训体系。


本网通过襄樊市行风信箱投诉及反馈信息上查询到,2007年教育局都已经回复说明:博雅教育培训机构不合法,没有获得《办学许可证》,不知道为何今天此时,这个学校仍然存在?是不是我们的行政部门的不作为呢?
原贴地址:http://www.xf.gov.cn/mailsend_2007/send/sendcontent.asp?id=13334


  1. 来信的详细情况   编号:0804390013334
  2. 受理单位: 市教育局  
  3. 写信人: 不署名
  4. 来信时间: 2007-8-4 9:39:00
  5. 来信标题: 博雅教育培训机构 是否合法?
  6. 来信内容: 暑假我帮小孩报个暑期培训班,学习快一个月,小孩说他们中间有好几个学生很讨厌英语徐老师,上课不知道在讲什么东西。深觉受骗。我也从同事那听说博雅负责人连教师资格证书都没有,居然可以办教育培训班,老师也良莠不齐,甚至有些从河南临时找一些人来带课,质量很难保证。花钱是小事,关键是浪费小孩时间。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出面管管。不能再耽误更多学生

  7. 回复的详细情况
  8. 办理单位: 市教育局
  9. 办理时间: 2007-8-8 23:57:00
  10. 回复状态: 回复
  11. 回复意见: 您好!

  12. 经调查核实,博雅教育培训机构目前还没有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办学许可证>,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责令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也请广大家长善于辨别,参训之前做深入细致的考察,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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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城游客  发表于 2009-3-19 16:15:35
很恶心
襄阳城游客  发表于 2009-3-22 19:12:58
希望有关部门能完善工作者的权利,不要让应届毕业生天天受骗
襄阳城游客  发表于 2009-3-23 15:19:32
就是,老板都黑,这样才叫赚钱,你也的要学学
襄阳城游客  发表于 2009-4-3 15:51:32

RE: 投诉襄樊博雅教育培训学校

楼主一定想进博雅,能力欠缺吧?{:5_147:}  
我姐姐就在博雅教英语。他们吸纳新员工是挺严的,我姐姐当时也是在那里先熟悉了一周,不过这一周人家不安排任何工作任务的,就是彼此的相互考察!
然后双方才确定要不要签劳动协议的;
再者人家使用期内解聘是如数退你还押金的,这些是写在合同里的;
据我姐姐说,博雅教育提供的奖金和津贴种类比较多,每个员工过生日还都有津贴。{:5_156:}
襄阳城游客  发表于 2009-4-4 19:18:17
我是襄樊博雅教育学校的一名老员工了,但现在已不在那里了, 我老家是山东的,去年爷爷去世,回去料理后事,因时间较长,所以不得不辞职,当时正是上课期间,我的突然离开,给学校会带来很多不便,所以当时很不好意思,可当校长知道事情真相后,坚持把押金退还与我,并且多给了200元作为给爷爷的吊丧,其实当时我在博雅还不到一年,我一走,学校要培养新老师,还要给家长和学生做工作,我觉得他们当时做的事情我非常感动,最近,闲来无聊,想搜一下博雅的网站,结果看到这个帖子,我很生气,因为我觉得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再说,我们签的协议根本就不是这样,我觉得如果有什么误会,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用这种添油加醋,歪曲事实的行为,我觉得是不理智,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没素质行为!
襄阳城游客  发表于 2009-4-4 19:54:23
现在有的人是该同情的,但不管怎么回事,我都觉得不应该把企业的最私人的协议拿来说事,并且我觉得网络是可以容纳百川的, 但大家也要有自己的判断力,不要不思考的瞎起哄,如果一个企业的协议真如以上所说的话,试想大家会去签这样一个协议吗?天下哪里有这么“聪明”的老板,起草一份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员工的协议,又怎能有如此“傻”的员工,把自己至于这么弱势的地位?从这一点来讲,我觉得发帖的人好像太低估我们游客的水准和判断能力了!!
襄阳城游客  发表于 2009-4-6 12:06:03
你有没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应呢?
襄阳城游客  发表于 2009-4-8 08:14:21
据了解,现在博雅培训的负责人给楼主打电话恐吓,说找不到楼主就找到楼主家里去(因为当时应聘的时候留下了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住址),让楼主等死,还威胁说三天之内让楼主消掉帖子,否则就去找楼主家打官司,告楼主诽谤,但楼主苦于手中没有实物的证据,又不知道该怎么办,被该培训中心吓的惶惶不可终日,请各位给这位社会的弱势群体出出主意吧
发表于 2009-4-8 22: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公安机关了解到,博雅教育培训学校,确实在最近几天内对未经证实的发帖人进行威胁、恐吓、报复;并涉嫌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相关部门应尽快将此类败类培训机构清理出教育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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