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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唯一住房”证明六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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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15: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地税部门和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详解开具“唯一住房”证明应注意的6项事宜。</p>
<p>开具证明有两个条件:一是申请享受契税优惠和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二是140平方米以下符合条件的买房者,可享受契税优惠,房龄满5年符合条件的卖房者可享受个税减免。</p>
<p>140平方米以上的且房龄未满5年的房产交易,无需开证明。</p>
<p>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提醒,“唯一住房”证明有效期仅为5天。</p>
<p>对购买普通住房有多个共有人的,必须为全部共有人的家庭唯一住房,才能享受契税优惠。</p>
<p>开具“唯一住房”证明时,需买卖双方均到现场。</p>
<p>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需提供购房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材料,同时填写《家庭唯一住房申请查询登记表》,未婚的需提供单身证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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