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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超期服役”炸伤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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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10: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记者汪璐 实习生韩春)买回两瓶啤酒招待客人,没想到啤酒瓶发生爆炸,将主人炸伤。经历前两天的惊险一幕,市民谭女士仍心有余悸。工商部门提醒,购买啤酒时一定要看清酒瓶生产日期。</p>
<p>昨日,家住襄阳区张湾镇的谭女士介绍,前几天,家里来了客人,她就在自家楼下的小卖部买了两瓶某品牌啤酒,拎回家后放在桌子底下,起身时不小心碰到了酒瓶,只听见“砰”地一声,酒瓶炸开,玻璃碎片扎进腿上鲜血直流,家人迅即将其送往医院,还缝了7针。</p>
<p>后经工商人员调查,爆炸的啤酒瓶是一只“超期服役”的酒瓶。</p>
<p>据了解,啤酒瓶强制性国家标准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记者从市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眼下啤酒进入销售高峰,而瓶装啤酒爆炸事件频发,有时一天就有好几起投诉案件。</p>
<p>当天,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小卖部及酒类专卖商店,发现“超期服役”的“B”字酒瓶普遍存在,甚至还有5年前生产的啤酒瓶“坚守一线”。</p>
<p>昨日,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啤酒瓶使用期限过长,容易引起瓶体擦伤、划痕和材质的老化,造成抗压力下降,爆炸的机率就会增加。消费者在购买瓶装啤酒时,应认准“B”字标志,合格的啤酒瓶瓶底以上20mm范围内有专用标记“B”以及生产企业标记、生产日期等标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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