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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src="http://news.cnhubei.com/news/xwhbyw/./xwwc/201005/./W020100528359480412810.jpg"></p>
<p>荆楚网消息(长江商报5月28日报道) “我们夹在两个部门中间左右为难”。连日来,多名的哥打入本报热线反映,最近车管所办理车辆年审,可是交管部门要求拆除车后面的车载广告LED显示屏,否则不予年审。但这个显示屏是按出租车的行业主管部门——武汉市客管处要求,武汉所有出租车统一安装的。昨日截稿前,记者获悉两部门已协商好,将允许保留屏幕。但有市民指出,该屏幕遮挡视线确实存有安全隐患,简单的协商并不能解决问题。</p>
<p>的士司机:拆除显示屏才让年审</p>
<p>一名的哥反映,他一个星期前到车管所武昌总所年审。年审时,工作人员让其拆除车后窗内的广告LED显示屏,才允许车辆上线检测。他说,工作人员称车管部门要求拆除车后窗的显示屏,是接到了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理由是显示屏遮挡了司机的后视视线,存在安全隐患。</p>
<p>这名的哥表示,车载广告LED显示屏确实给开车带来不便,倒车时根本看不到后面的情况。但是这个显示屏是车载GPS报警系统的一部分,也确实给司机们带来了安全感,“安装几年来,抢劫的士司机的情况也少了很多”。让司机们更为难的是,主管部门客管处要求的士必须安装。</p>
<p>另一名的哥告诉记者,因为嫌LED显示屏遮挡视线,他曾把显示屏的脚给锯了一截,结果LED显示屏所属公司要求其赔偿50元钱。</p>
<p>昨日下午2时30分,记者来到车管所武昌总所,几辆的士正在排队等候上线检测。一名的哥证实“上线的时候要求不能安装显示屏了。”</p>
<p>在检测线附近的办公室,一名民警也证实了这一说法。但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时,这名民警关上窗户没有理睬。</p>
<p>交警:车载显示屏违反交通安全法</p>
<p>记者随后和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一名负责人面对记者表示,根本没有要求出租车拆除LED显示屏。</p>
<p>但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确实要求武汉市交管部门对出租车的车载广告LED显示屏进行监管。一位不愿具名的交管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证实,在不久前的出租车年审工作中,确实要求出租车拆除车载广告LED显示屏。可很多出租车年审后,又将显示屏装了上去。</p>
<p>一名老资历的交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第62条规定了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出现的行为,其中第2种行为是:“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p>
<p>“出租车上装车载广告LED显示屏,肯定是违反了这两条规定。”民警分析,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这一条,适用于饰品、防晒膜等。LED显示屏显然遮挡了车内后视镜的视线。而且“这种显示屏一直滚动播放广告,后面驾车的司机如果被显示屏上的字吸引,肯定会影响安全驾驶。”但事实上,交警在路面执法时,很少对这一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更多的是在鉴定事故时,使用这些条款。</p>
<p>有负责事故处理的交警证实,确有司机表示看显示屏时分心,导致追尾的情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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