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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上月3日,一银行武汉鹦鹉支行员工彭某向近30名朋友揽储500万元,并与时任该行行长的阙某签订了20天的共管协议(存款协议),随后500万元被阙某存入一公司账户。没想到20天后,阙某被检察院带走,500万元也被冻结。昨日,这些储户到银行取款,均遭到拒绝。</p>
<p>存款签有协议无存单</p>
<p>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事发银行时,众多储户正坐在银行贵宾室内等待银行答复。储户易俊国说,3月3日,银行员工彭某找到了其亲戚孙汉明,称急需500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希望其帮忙完成存款任务。当天,孙汉明便找到包括易俊国在内的近30名朋友,凑齐500万元,存入了银行。</p>
<p>易俊国出示了一份孙汉明和银行签订的共管协议(存款协议),协议显示,存款期限为20天,银行将500万元存入武汉天琥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账户。协议书上,银行签字负责人就是时任行长的阙某,经办人是员工彭某,还盖有银行公章。储户说,他们存款时只拿到了这份协议,没有存单。“当时行长都签字了,所以我们没有考虑很多。”</p>
<p>“何时可取款,要问检察院”</p>
<p>易俊国介绍,存款期满后,孙汉明便打电话给彭某,但是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过了两天,他们找到银行,发现银行换了行长。向现任行长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是,阙某出事了,有关部门正在调查,那个公司的账号也被冻结。“账号冻结了,我们的钱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储户希望尽快取回自己的钱。</p>
<p>“我们急需取钱,现在取不出钱该怎么办啊?”61岁的太婆王细玉也是其中一位储户,她称,老公去世后,她得到这笔钱,本来准备用于给自己治病和儿子结婚。</p>
<p>昨日,针对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如何处理存款协议一事,记者前往该行汉阳支行采访。有关人士称,阙某等正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一切要等调查结束后才能处理。至于储户何时可以取钱,要问检察院。</p>
<p>湖北九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家启在储户咨询时称,储户和银行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银行行长要求客户将钱存入指定的账号是其职务行为,银行对此应负有责任。(吴边 沈右荣) 来源:长江商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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