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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的武汉花桥违建楼仍难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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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3 11: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陈世昌 见习记者彭一苇)江岸区花桥街办违建楼拖了11年仍未拆除。本报连续报道此事后,江岸区此前曾承诺:将于4月12日公布处理结果。昨天是12日,花桥街办事处主任肖谦向多家媒体通报说,当天下午区政府召开的会议决定:力争在一个半月时间内,让违建楼内的干部、居民搬出。</p>
<p>对于备受关注的违建楼拆不拆的问题,肖谦表示:会议还未确定答案。</p>
<p>昨天下午,江岸区区长蔡杰召集了区纪委、规划、财政、房产、城管和街道等部门负责人,研究花桥街办违建楼的处置方案。蔡杰表示,要依法依规处理违建楼,一定要让群众满意。下午4时30分许,肖谦在会议结束后说,由于涉及查找历史资料、安置违建楼内住户,因此处置过程耗时将较长。</p>
<p>江岸区有关负责人此前曾向媒体表示,考虑不拆除违建楼,试图将其合法化,改为社区活动中心。江岸区花桥街望才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说,该社区工作和居民活动用房严重不足。</p>
<p>但改建社区活动中心的提议遭到了一些居民的强烈反对。昨天上午,该社区居民彭华荣特意向花桥街办事处负责人递交了一份声明。她代表部分居民强烈要求限期拆除违建楼,不能以改变用途的方式将违建楼保留下来,从而掩盖街办的失职。她强调,这栋楼的存在本身就是违法的。</p>
<p>彭华荣说,11年来,一些居民为拆楼来回奔波,心力交瘁。有关部门不仅要拆除该违建楼,还应向不懈维权的居民诚恳道歉。</p>
<p>武汉市人大常委、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说,违建楼并不能因为改变用途就能合法化。如果街办坚持不拆除违建楼,并继续使用,司法机关可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p>
<p>链接</p>
<p>2009年11月26日,省供销社仓储运输总公司的一栋楼房,其超建的8层楼被全部强制拆除。强拆耗资30余万元,创下武汉拆违费用之最。</p>
<p>2002年1月26日,耗资1.6亿元的武汉长江外滩花园开始爆破。当年3月30日,小区所有楼房被全部炸掉。这一经有关部门立项、审批的住宅开发项目,严重违反防洪法。国家防总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拆除此违法建筑。据估计,炸除外滩花园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多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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