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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本报讯【通讯员邵剑 记者樊淑莉】昨日,记者从樊城工商分局米公工商所获悉,该所在对辖区商场、超市销售的羊毛衫、羽绒服进行抽查后,又发现不合格羊毛衫。</p>
<p> 在某商场内销售的红標车羊毛衫中的两个货号成份含量不合格。货号为A097的羊毛衫(105码、115码)标识为羊毛含量70%、羊绒含量30%,实测值为再生纤维素纤维42%、涤纶58%;货号为8827的羊毛衫(105码、110码)实测含量为再生纤维素纤维38.5%、涤纶61.5%。该品牌羊毛衫均为上海主鹏服饰有限公司生产。</p>
<p> 此外,该商场销售的武汉冰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冰川女式羽绒服标识不合格,含绒量合格。</p>
<p> 工商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已对该事件立案,下一步将追究相关责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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