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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有望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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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4: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见习记者李星 通讯员王维娟)记者昨从市养老保险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全市养老保险有望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五七工”和“家属工”等群体也可根据自愿原则纳入养老统筹,实现老有所养。</p>
<p>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原“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曾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参保或未续接养老保险关系,使他们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五七工”“家属工”主要指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为解决缺工难题,或职工家庭困难而计划外聘用的员工,他们未被劳动部门正式录用。</p>
<p>襄樊将比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将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采取一次性补缴,按照待遇与缴费挂钩、个人自愿原则解决参保问题。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研究,预计年内会下发具体指导意见。</p>
<p>会议还透露,随着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其职工的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也将出台,以尽快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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