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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记者日前从襄樊银监局获悉,襄樊市银行业已全面实施银监会的贷款新规定,贷款管理由实贷实存改为实贷实付。</p>
<p> 据悉,银监会的贷款新规定包括《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管理指引》,即“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新规要求,固定资产贷款或项目融资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或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的要采用银行受托支付方式。个人贷款原则上都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如果借款人难以事先确定具体的交易对象且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或者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襄樊银监局有关人员表示,贷款新规没有提高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不会影响企业的贷款申请和使用。贷款新规实行实贷实付,不仅不会影响借款人的成本,反而能够降低企业的利息支出,帮助企业节约财务成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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