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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试点县市实现“同药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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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4: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记者昨悉,襄樊市率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老河口、谷城、保康三个医改试点县市,目前均已实现“同药同价”,这些县市的市民不管是在医院,还是普通药房购买基本药物,都享受同一价格。</p>
<p>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307种药物,均在三个医改试点县市医保和合作医疗用药范围内。目前,三个医改试点县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全部参加全省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网上操作和结算。对于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正在落实执行全省网上招标统一价格。</p>
<p>  据介绍,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的运行成本,将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医疗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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