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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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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13: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img src="http://www.xycity.cn/upload/2010/01/30/2999_2010013013203616L0R.jpg"></p>
<p>  日前,四川巴中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副科级以上的干部每个月必须回到自己的出生地或成长地的村或社区,住两天以上,加强同父老乡亲的感情交流、工作联系,并要向所在单位写个人心得体会。 华商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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