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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主任熊晖就开征襄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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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4: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襄樊市物价局关于开征襄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费的公告</p>
<p>  根据《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第313号令)及《湖北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环保局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鄂价重字[1999]340号)有关规定。为确保襄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从2009年9月1日(9月份的水量)起,开征襄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襄樊市区统一标准执行,即:按用水量0.80元/立方米征收。</p>
<p>  现予公告。</p>
<p>  襄樊市物价局</p>
<p>  2009年9月3日</p>
<p>  </p>
<p>  2009年8月6日,经市物价局批准,我市从2009年9月1日(9月份水量)开征襄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费。为此,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负责人熊晖。</p>
<p>  一、开征襄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费的主要原因是什么?</p>
<p>  答:1.是保护汉江水、实施“源头治理”的迫切需要。</p>
<p>  根据襄樊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襄城经济开发区是我市发展二、三类工业的重要基地,城区内10余家化工企业整体搬迁落户该园区,因此,建设余家湖污水处理厂是实现园区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保护汉江水资源,推动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p>
<p>  2.是筹集建设资金和合理补偿余家湖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需要。</p>
<p>  根据国家政策,污水处理费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资金的主要来源,我市通过BOT模式建设余家湖污水处理厂,计划2010年4月份建成。届时将按照协议支付项目公司污水处理务费,为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及相关建设资金需要,市物价局批复,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开征襄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费。</p>
<p>  3.缴纳污水处理费是污水排放单位及个人的义务。</p>
<p>  根据国家环境管理“谁污染、谁治理”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污水排放户义不容辞地应承担城市污水处理费用,同时,又有利于提高污水排放单位和个人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促进单位和个人节约用水,有效减少污水排放量。</p>
<p>  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标准及征收方式。</p>
<p>  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是襄城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及个人,征收标准按市区统一标准,即:按用水量0.80元/立方米征收。</p>
<p>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市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排水施设收费监理处直接征收,并统一使用市财政部门指定的收费票据。</p>
<p>  三、污水处理费的管理及使用有哪些规定?</p>
<p>  答:我市污水处理费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直接进入市财政局专户,使用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计划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经市政府批准执行,每年年终由省、市有关部门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年审,确保专款专用。</p>
<p>  四、我市城市污水治理工作进展情况。</p>
<p>  为治理水污染,以构建“生态襄樊”为目标,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我市早在2003年就利用世行贷款和国债资金投资3.09亿元建成了樊城污水处理项目。2007年采用BOT模式建设鱼梁洲和观音阁污水处理厂,同时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建设襄城截污干管工程,2008年底工程全部竣工,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2009年利用世行贷款建设襄阳区张湾用原二汽开发区污水截污系统,以及建设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投入正常营运后,市区面临的水污染威胁将基本解除,“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造福子孙后代的目标就能实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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