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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本报讯(通讯员陈善忠 记者龚莉)襄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1月22日下午,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市区(含襄城、樊城)范围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贷款年限由原来的最长20年调整为25年。</p>
<p> 近年来,襄樊市区和各县(市)区房价涨幅较大,据资料统计,目前市区商品房成交均价已达3600元每平方米,县(市)已达1700元每平方米左右,购房职工交了首付款后,按我市目前规定的最高额度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不能抵付购房款余额。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推动住房消费,减轻职工购房压力,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调整襄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p>
<p> 与此同时,县(市)区(除襄城、樊城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将得到统一规范。襄阳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枣阳、宜城、南漳、保康、谷城、老河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以上地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统一明确为20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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