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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化工企业: 制造重大水污染事故被罚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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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2: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据新华社电 江苏淮安首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案件近日由当地法院一审宣判,故意向水源地排放工业废水、造成淮安全市自来水污染的化工企业被判处罚金100万元,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p>
<p>  2009年2月中下旬,淮安市区饮用水出现异味,一度引起市民恐慌。经查,污染源为洪泽日辉助剂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负责人袁国来、戈建东、肖志东多次出资安排个体老板张百鸣、张百平等人,将含有有毒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废水故意排放到苏北灌溉总渠,造成水体重大污染。同年2月19日10时至20日22时,淮阴抽水站从已被污染的苏北灌溉总渠抽水1500万立方米,这些水后来被两家水厂取走,进入淮安自来水管网,给自来水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万多元。</p>
<p>  后经查明,张百鸣、张百平为感谢袁国来、戈建东给他们提供了这笔废水处理生意,分别给予袁国来、戈建东6.1万元和5.61万元回扣。</p>
<p>  洪泽县法院一审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洪泽日辉助剂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并赔偿淮安自来水公司35万多元;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受贿罪分别判处袁国来、戈建东有期徒刑29个月和22个月;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分别判处肖志东等6名被告人1年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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