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本报讯(记者郑晓清)“工作中意外受伤,但又无法提供有利证据,最终无法认定为工伤。我的伤到底该由谁负责呢?”1月17日,杜飞女士向本报咨询。</p>
<p> 事情还要从去年8月25日说起。当时在襄樊某高校负责清扫路面的杜飞,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因为临近秋天,地上落满了枯枝乱叶。正埋头清理树叶的杜飞,突然听到左手腕处“咔嚓”一响,干惯了体力活的杜飞并没当回事,也没有告诉同事和物业公司领导,回家后随便找了点药水擦了擦。</p>
<p> 第二天,杜飞忍着伤痛出现在岗位上。在坚持了一星期后,杜飞的手腕越来越疼,她这才告诉了物业公司领导。物业公司经理当场提出质疑:如果是工作中受伤,为什么当时不说?再说公司从来没有出现过扫地把手弄伤的事。无奈,杜飞只好在家养伤。去年10月下旬,杜飞伤势痊愈后准备重新上岗,当她找到物业公司时却遭到拒绝。杜飞随后向市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p>
<p> 市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称,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按规定给杜飞缴纳工伤保险,杜飞也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同时没有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是在扫地时受的伤,因此劳动部门无法帮其做工伤鉴定。</p>
<p> 该负责人解释,劳动者在工作时发生工伤,要第一时间向企业负责人进行申报,并收集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凡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一旦该企业发生职工工伤,所有费用和待遇由该企业负担。</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