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607|回复: 0

利用投资理财手段进行经济犯罪的4种类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4 13: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新华社厦门1月3日专电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警惕近期多发的不法分子利用投资理财手段进行经济犯罪。</p>
<p>  漳州警方介绍,这类犯罪常见的有4种类型:</p>
<p>  一、以非法吸取公众存款和诈骗为目的的非法证券、非法基金投资理财业务。一些互联网网站和论坛打着“近日将翻番的××股票”“直击××公司内幕”“短期暴利100%”等醒目字样吸引公众浏览。不法分子通过招收会员、推荐“牛股”、私募操作的形式收取费用,欺骗民众,非法敛财。</p>
<p>  二、以提供中介服务或专业经纪业务的名义,骗取投资者的保证金或者手续费。不法分子以提供低价房产及暴利高风险产品等吸引投资者的眼球,利用投资者急切的投机心态,签订《房产买卖定房合同书》或其他购买协议合同书,直接骗取购房、购物订金。</p>
<p>  三、以提供非法网络交易平台,赚取交易手续费的非法黄金投资交易。近期由于金价出现连续上涨,部分非法黄金投资业务公司又有回潮迹象,通过刻意隐瞒交易风险,扩大投资回报率,提供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所谓的“标金”“伦敦金”“香港黄金”的现货延期交易。此类黄金交易实质是一种非法变相期货交易,存在巨大的投资风险。</p>
<p>  四、冒用银行名义推销各种理财产品。假冒某家银行的名义或经同意授权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并以新年酬宾为名赠送礼品套餐,提高投资收益,从而吸引民众投资,其理财产品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欺诈性、隐蔽性,如产品冠名“实业投资”“收益型理财”、“国债型投资”“证券投资”“企业并购”“企业债券”等,与各商业银行代理的产品名称相近或相似,从而误导蒙骗投资者。</p>
<p>  漳州警方提醒公众,要甄别理财信息真伪,对互联网站、宣传媒介、手机短信发布的各种投资理财信息,要通过咨询信息涉及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确认,以防上当受骗。</p>
<p>【打印】【关闭】</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文字版|手机版|小黑屋|襄阳城

GMT+8, 2025-5-10 05:2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