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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金融学者帮忙分析一下这个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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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8 12: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哪位金融学者帮忙分析一下这个案例吧!</p>
<p><img src="http://img.baidu.com/img/iknow/icn_point.gif"> 悬赏分:10 -</p>
<p>解决时间:2009-12-28 12:21</p>
<p>杨某于****年11月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已连续缴纳3期保险费。投保后的第三年3月17日,杨某遇车祸身亡,受益人王某向保险人索赔。保险公司向其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理由是杨某投保时隐瞒了自己的健康状况,故应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回保险费。王某多次找保险公司理论,后将条件降到索还保险费放弃赔偿金,仍遭拒绝,王某遂提起诉讼。</p>
<p>保险公司抗辩提出:杨某曾于投保前5年的5月19日至同年6月5日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病时被诊断为II型糖尿病,但投保时未在健康告知书中对上述事实作如实告知。按有关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病情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无效。</p>
<p>法院审理认为:投保人在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有就保险标的的重要事项如实告知的义务,但这种义务应以投保人已知的事实为条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由于被告仅要求被保险人对健康告知书所列项目作“有或无”的简单回答,故被保险人仅就其自身状况理解回答即可。关于杨某患糖尿病问题,一是被告所举证据投保时间已相差5年之久;二是在投保后的第二年同一医院的病历档案显示,杨某全身检查没有诊断出患有糖尿病证;三是杨某在投保3年的时间中,没有因糖尿病到医院就诊的任何记录,也没有发生糖尿病的费用,更没有因糖尿病到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四是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验证投保人是否如实告知的权利,则保险人将不再有权以此理由主张合同无效,而杨某已投保3年,年年足额缴纳保险费,从未接到保险公司关于隐瞒病情,保险合同无效的通知,因此没有过错。法院还特别指出,杨某是因车祸而意外死亡,并非死于糖尿病,所以杨某在投保前不存在不如实告知的事实。根据上述情况,法院判处被告保险公司给付原告保险金12万元,并返还保险费12936元。</p>
<p>提问者: tingzhixing123 - 一级</p>
<p>最佳答案</p>
<p>额...有什么好分析的?</p>
<p>不是有分析了吗?</p>
<p>1.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尽到告知责任,就是没有要求被保险人告知糖尿病的事;</p>
<p>2.人生保险一旦签订,生效超过2年,那么一旦发生保险责任,无论当时是否履行了告知的责任,都应获得赔偿!</p>
<p>0</p>
<p>回答者:</p>
<p>JamBow - 五级   2009-12-27 15:47</p>
<p>我来评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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