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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表决”撵民工下车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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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3: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乔志峰</p>
<p>  民工陈国芳和张大有从广西乘大巴返乡,患上了普通感冒。但司机及全车乘客误以为他们患了甲流感,遂举行了“民意表决”,所有乘客举手同意让两人马上下车到服务区去“隔离”甲流感。两人在服务区被活生生撵下车“隔离”。无奈之下,两人凌晨只好摸黑顺高速公路往家赶。</p>
<p>  两民工患普通感冒,只因被疑患有“甲流”就在返乡途中被撵下车。并且,这一切居然还是在“民意表决”之下“全票通过”的。“民意”通常都是褒义词,可发生在大巴车上这可悲的一幕却令“民意”蒙羞,演变成了“多数人的暴政”。</p>
<p>  两位民工购票乘车,便和运输单位(大巴车)建立了契约关系,大巴车有为其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并将其安全送达目的地的责任和义务。中途将乘客撵下车,不仅反映出当事司机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上存在问题,更折射出其所在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而所谓的“民意表决”,无非还是试图通过“多数人”向“少数人”施压,进而达到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来换取全车“多数人”的“安心”的目的。没有一点证据便无端怀疑别人患了“甲流”且欲驱逐而后快,难道那些“大多数”就没有一点恻隐之心?全车乘客的自私、狭隘、冷漠和无知,在“民意表决”中展现得多么的淋漓尽致!“多数人的暴政”是政治学里有特定意义的一个概念,它主要是指因缺乏对少数人基本权利保护而产生的“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断和任意妄为。实际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常可遇到类似现象。北京就曾推出危改拆迁由居民投票来决定的举措,试图以此避免“钉子户”的出现,而此举显然不可避免地剥夺了少数人的利益。再多的“大多数”,再动听的理由,都不能成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借口——虽然他们可能是“少数人”,是弱势群体。绝不能对“多数人的暴政”听之任之甚至习以为常,否则谁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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